[1]林性龙.论第三人胁迫合同效力的立法模式之选择——兼评 《民法总则》 第 150 条之规定[J].武夷学院学报,2019,(1):26-3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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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第三人胁迫合同效力的立法模式之选择——兼评 《民法总则》 第 150 条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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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武夷学院学报》[ISSN:1006-6977/CN:61-1281/TN]

卷:
期数:
2019年1期
页码:
26-30
栏目:
政治·法律研究
出版日期:
2019-04-24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林性龙
分类号:
D923.6
文献标志码:
A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19-04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