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对符号及其用法
发布人: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:2015/10/22 15:38:46 浏览次数:27232次
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 14706-93)
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校对各种排版校样的专用符号及其用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中文(包括少数民族文字)各类校样的校对工作。
2 引用标准
GB 9851 印刷技术术语
3 术语
3.1 校对符号proofreader's mark
以特定图形为主要特征的、表达校对要求的符号。
4 校对符号及用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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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使用要求
5.1 校对校样,必须用色笔(墨水笔、圆珠笔等)书写校对符号和示意改正的字符,但是不能用灰色铅笔书写。
5.2 校样上改正的字符要书写清楚。校改外文,要用印刷体。
5.3 校样中的校对引线要从行间画出。墨色相同的校对引线不可交叉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标准化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由人民出版社负责起草。
贴心提示:校对符号可到学报网站资源下载中心下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