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来稿务必具有科学性、先进性,论点鲜明、重点突出、逻辑严密、层次分明、文字精练、数据可靠。
2.论文题名字数一般不超过18字,必要时可加副题。文中各级层次标题要简短明确,一般不超过15字,且同一层次的标题应尽可能“排比”。
3.署名作者应对选题、研究、撰稿等作出主要贡献并能文责自负,一般以不超过3名为宜。作者单位应标明单位、所在城市、省份及邮政编码。
4.摘要应包括研究的目的、使用的方法、获得的结果和引出的结论等,应写成独立性短文且不含图表和引用参考文献序号等,且不要将背景资料和自我评价写入摘要中。中文摘要的篇幅一般以150~200字左右为宜,关键词以4~8个为宜。英文摘要为中文摘要的直译,包括题目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单位、摘要、关键词。用过去时态叙述作者工作,用现在时态叙述作者结论,并符合英文写作规范。
5.量和单位符号等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。
6.能用文字说明的问题,尽量不用图表;画成曲线图的数据,不宜再列表。图表应有中英文标题。
7.参考文献仅选最主要的,且已公开发表的,按规范的内容、顺序、标点书写列入,并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进行编号和标注的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,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引用。
8.文稿首页地脚处依次注明交稿日期;作者简介为第一作者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职称、学历、研究方向、电子邮件地址;基金项目为课题资助背景及编号,可几项依次排列。
9.拟用的校外稿件,作者须按规定交纳版面费。